索引號 | 0160921141/2020-01841 | 發文字號 | 吳政辦發〔2020〕84號 |
發布機構 | 縣政府辦公室 | 公文時效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開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發文日期 | 2020-08-29 19:43 |
吳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開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吳政辦發〔2020〕84號
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吳堡縣開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回頭看”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吳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5日
吳堡縣開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回頭看”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切實有效的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在今年上半年的省市考核中,我縣在制度落實方面仍有不足之處,根據榆林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開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榆治欠發〔2020〕5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實現全覆蓋,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治理欠薪長效機制日臻健全完善并全面落地見效,欠薪案件處置快速有力,區域內基本實現無欠薪,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政府投資、國企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實現農民工零欠薪;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和其他領域欠薪問題及案件實現逐月下降,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全縣范圍內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農民工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內容
(一)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的制度,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工資表、實名制管理臺賬。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系統硬件設施設備的配備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全覆蓋。
(二)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并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縣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確保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使用規范且覆蓋率、使用率達100%。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國資辦等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負責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從而實現本行業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使用和資金撥付管理制度全覆蓋。
(三)全面推行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制度。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分包企業應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所有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資支付數額和扣除數額等事項。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實名工資表送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收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之日起10日內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國資辦等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負責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制度覆蓋率達100%。
(四)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相關單位要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和省市的有關要求,及時到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確保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工資保證金制度實現全覆蓋,并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欠薪行業。未按照要求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各行業主管部門將依法加大查處力度。
(五)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嚴格按照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有關事項的通知》(榆政人社函〔2020〕171號)文件要求,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載明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及所在項目部、分包單位、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勞資專管員等信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項目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申請渠道、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信息,實現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全覆蓋。未按照要求在施工現場公示維權信息告示牌的,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各行業主管部門將依法加大查處力度。
(六)嚴格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九條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制度,夯實責任,切實加強工程擔保管理,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并實現全覆蓋。一是政府投資項目和國企投資項目在招投標時,要求發包單位必須依法依規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否則不得發標,不得招標。二是在辦理建筑施工許可或開工手續時,建設單位需依法依規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建設項目,否則主管部門不予為其頒發建筑施工許可證或辦理開工手續證明等。三是對未履行工程款支付擔保的新建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政府依法依規限制其新建項目,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
(七)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國資辦等各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督促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雙方)依法訂立書面工程施工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以及人工費用撥付周期,并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的要求約定人工費用(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雙方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依據依法簽訂的施工合同所約定的結算周期(時間或進度節點),對已完成的工程價款進行結算的活動,其結算文件經雙方簽署認可后,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不再重復審核。
(八)嚴格辦理施工許可證。房屋、市政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沒有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國資辦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或不予其開工建設。
三、方法步驟
(一)宣傳動員(8月5日—8月20日)??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宣傳,在全縣范圍內迅速掀起開展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回頭看”工作(以下簡稱落實工作)的宣傳氛圍,細化落實任務,全面安排部署。
(二)強化落實(8月21日—9月20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以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為重點,由縣治欠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國資辦等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負責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措施,切實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
(三)鞏固提升(9月21日—10月20日)。積極開展自查,全面總結,查漏補缺,鞏固提升,確保制度落實全覆蓋,基本實現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農民工依法維權??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工作組織不力、任務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加強督導督辦,并嚴肅追責問責。10月15日前,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向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落實工作總結。
(四)考核驗收(10月21日—11月20日)??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對各相關單位的落實工作進行績效考評、跟蹤問效和考核驗收;對不合格的,將責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己私Y果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年度考核直接掛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擔負起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的職責,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督查制度,嚴格按照時限,推進任務落實??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都要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強化督導,抓緊抓實本部門建設、監管的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落實工作。要做到責任明晰、目標明確、各負其責,確保落實工作有人負責、有序推進??h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按照屬地原則,加大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力度和頻次,督促用人單位落實相關制度。
(二)營造氛圍,完善報告??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深入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落實重要性,增強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加強信息反饋工作,不斷總結、推廣落實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好的做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落實工作將實行“周報告”“半月評”“月通報”和“每月雙調度”制度,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應每周向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落實工作進展情況,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月對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落實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比,通報月工作情況??h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應在每月15日和30日前分別向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最新的建設工程項目臺賬、政府工程項目臺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根治欠薪工作情況(詳見附件)。
(三)強化考核,追責問責??h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落實工作的檢查、考核,重點是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以及工程建設項目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考核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依據。同時,對在落實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在落實工作中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推諉扯皮、組織領導不到位的單位及個人和工程建設項目沒有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未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未經允許擅自開工建設、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實行責任倒查,并嚴格追責問責。
附件:1.政府工程項目臺賬
2.建設工程項目臺賬
3.根治欠薪工作情況
4.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臺賬